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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学院与国浩律师(济南)事务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

2025年10月28日 17:17  点击:[]

10月28日,菏泽学院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签约及揭牌仪式在国浩律师(济南)事务所举行。菏泽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李浩,音乐与舞蹈学院党委组织员冯姝娅、政法学院党委组织员王晓明、教学科研办正科级干部宋述贤,国浩律师(济南)事务所林泽若明、相永建等负责人和律师代表共同出席签约和揭牌仪式。仪式由国浩律师(济南)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庆主持。

仪式上,林泽若明代表国浩律师(济南)事务所对菏泽学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,并详细介绍了律所的发展历程、团队规模、业务领域及取得的优异成绩等。李浩从学科专业、师资力量、人才培养、服务地方等方面简要介绍了政法学院的基本情况。李浩和相永建代表合作双方签署合作协议,并为菏泽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实践基地揭牌。

此次合作聚焦专题培训、学术研究、实践实习等开展项目化推进,将有效整合学校学科资源与律所实务优势,为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卓越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开辟新路径。双方一致表示将积极探索新模式、创新新举措,将合作进一步走深走实,为区域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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