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菏泽学院政法学院官方网站!
教育教学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教育教学 >> 正文

菏泽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申报

2023年04月26日 10:59  点击:[]

菏泽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申报

  
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19号)文件精神,我校认真组织此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。在各单位积极申报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评审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,拟申报“知识产权”专业,为体现推荐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接受群众监督,现将申报专业信息公示如下:

 

序号

专业名称

学科门类及专业类

专业代码

专业负责人

1

知识产权

法学/法学

030102T

杨永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公示期七天(20217191800-72618:00),如有异议,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反映。

信寄:菏泽学院教务处

电话:(05305525151(教务处)

附录:专业申报材料

 

菏泽学院教务处

2021719

 

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

(备案专业适用)

 

 

 

 

 

校长签字:

学校名称(盖章): 菏泽学院

学校主管部门:山东省教育厅

专业名称:知识产权

专业代码:030102T

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:法学  法学类

学位授予门类:法学

修业年限:四年

申请时间: 2021年7月

专业负责人:杨永

联系电话: 0530-5668870

 

 

 

教育部制

 

 

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

总体判断拟开设专业是否可行

是  □否

总体判断拟开设专业可行,理由如下:

一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要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要求“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,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”。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》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,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。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,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。

二、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

菏泽被定位为区域中心城市,已经形成高端化工、生物医药、机电设备制造、新能源新材料、现代农副产品加工、现代商贸物流、电子商务等主导产业,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有着极大的需求,开办知识产权专业能够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。

三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

2021年2月17日,山东省把菏泽学院确定为首批支持建设的应用型高校。开办知识产权专业是实现“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”办学定位的具体举措。

四、具备开办条件

政法学院现有教师职称、学缘、年龄结构合理。学科必修课、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教师已配齐,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全部能够开出。专业教学仪器设备、理论和实践教学资源符合要求,可保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。

综上,同意申报增设知识产权专业。

 

拟招生人数与人才需求预测是否匹配

是   □否

 

本专业开设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教学质量国家标准

教师队伍

是   □否

实践条件

是   □否

经费保障

是   □否

专家签字:

 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