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申报
公 示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1〕9号)文件精神,我校认真组织此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。在各单位积极申报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评审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,拟申报“知识产权”专业,为体现推荐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接受群众监督,现将申报专业信息公示如下: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学科门类及专业类 |
专业代码 |
专业负责人 |
1 |
知识产权 |
法学/法学 |
030102T |
杨永 |
|
|
|
|
|
公示期七天(2021年7月19日18:00-7月26日18:00),如有异议,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反映。
信寄:菏泽学院教务处
电话:(0530)5525151(教务处)
附录:专业申报材料
菏泽学院教务处
2021年7月19日
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
(备案专业适用)
校长签字:
学校名称(盖章): 菏泽学院
学校主管部门:山东省教育厅
专业名称:知识产权
专业代码:030102T
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:法学 法学类
学位授予门类:法学
修业年限:四年
申请时间: 2021年7月
专业负责人:杨永
联系电话: 0530-5668870
教育部制
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
总体判断拟开设专业是否可行 |
☑是 □否 |
总体判断拟开设专业可行,理由如下: 一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要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要求“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,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”。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》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,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。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,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。 二、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 菏泽被定位为区域中心城市,已经形成高端化工、生物医药、机电设备制造、新能源新材料、现代农副产品加工、现代商贸物流、电子商务等主导产业,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有着极大的需求,开办知识产权专业能够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。 三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 2021年2月17日,山东省把菏泽学院确定为首批支持建设的应用型高校。开办知识产权专业是实现“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”办学定位的具体举措。 四、具备开办条件 政法学院现有教师职称、学缘、年龄结构合理。学科必修课、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教师已配齐,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全部能够开出。专业教学仪器设备、理论和实践教学资源符合要求,可保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。 综上,同意申报增设知识产权专业。 |
拟招生人数与人才需求预测是否匹配 |
☑是 □否 |
本专业开设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|
教师队伍 |
☑是 □否 |
实践条件 |
☑是 □否 |
经费保障 |
☑是 □否 |
专家签字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