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秀娟,中共党员,法学硕士。现任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、教工党支部书记、副教授。刘老师始终坚持“爱与尊重”的教学理念,在学生的成长道路上做好保驾护航,她说:“不同的学生总会在不同的领域发光,老师要引导孩子,让他们光芒四射。”
2006年硕士毕业的刘秀娟来到菏泽学院任教,成为一名年轻教师,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,她经常向经验丰富的老师虚心请教,“站稳讲台,站好讲台”是她听得最多的叮嘱,也是她工作的动力源泉。教学中,刘秀娟脚踏实地,认真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,上好每一堂课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比赛。
从教十七年,刘秀娟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做好学生的引路人。她深知“亲其师,才能信其道”“合格的老师首先应该是道德上的合格者,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、以德立身的楷模”,因此她以身作则,不忘初心,尊重、信任、关怀学生。之前在学校里,刘秀娟遇到教过的学生,这位学生激动地抱着她说:“老师,好长时间没见,我们可想您了”,这也许就是对“亦师亦友”的最好诠释。
学海无涯,业务研究更无限。刘秀娟将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,相互促进。在科研方面,她主持省级课题一项、市厅级课题四项、校级课题两项,发表论文二十余篇,科研成果多次获得市社科联、市软科学、市法学会以及学校的优秀成果奖。
“学贵得师。师也者,犹行路之有导也,虽有岐路,导之使不迷也。”刘秀娟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的工作。她根据学生的年级、个体差异,兴趣爱好等进行“因人而异”的指导和帮助,她采取座谈会、个别交流等多种形式,在学业规划、心理调适、思想教育、科研实践等方面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。
学业导师的存在,使学生获得了更加清晰的学业指导和专业引领,同时学业导师也收获了一份育人成才的情怀。面对大一新生,刘秀娟帮助他们尽快熟悉、适应校园环境,带他们了解专业特点,从而激发学习热情,增强他们对专业的认同感。面对高年级学生,她引导他们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;针对准备考研的学生,她引导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,理性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;针对准备就业的同学,她指导他们提前参与、亲身体会招聘现场,根据市场需求,锻炼和提高自身的能力。刘秀娟在学生迷茫的时候给他们加油鼓气,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。如2020级的两名学生均准备考研,但在报考学校的选取方面比较迷茫,刘秀娟便开展大一至大四同学的经验交流会,每位学生收获颇丰。她的工作不仅得到了学生的认可,而且获得学校“优秀学业导师”荣誉称号。
刘秀娟作为政法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,通过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、主题党日等活动,围绕师风师德建设方面的讲话精神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主题进行学习和提升。她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提高了教工党支部党员教师的底线意识,增强了“为党育人,为国育才”的使命感。刘秀娟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,积极参与学院的转型发展和各项活动,她参与菏泽市公平竞争审查、地方立法、合作共建融合发展等工作。
“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,刘秀娟用坚守书写着一名人民教师的责任与担当,她将继续在热爱的岗位上履职尽责,做一名无愧于自己、无愧于学生、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