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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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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长岗位职责

2022年10月17日 16:41  点击:[]


一、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,主持院行政全面工作,具体负责人事、财务、后勤国资、科研、学科建设工作。

二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组织拟定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。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,结合学院发展实际,组织拟定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,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。

三、负责师资队伍建设。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,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需要,拟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;负责做好教师的培养、使用和管理工作;做好学科带头人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工作,建设好学术梯队;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。

四、抓好财务、国资管理工作。依照学校财务制度,负责学院经费的合理使用,按照学校的有关精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,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发放各项校内津贴。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要求,会同学院资产管理员开展学院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等活动需用资产的申报、登记、报废与清产核资等工作。

五、负责组织开拓学院教学、科研和社会服务事业,不断增强培养人才、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,争取社会力量对本学院工作的支持。

六、负责学院治安综合治理、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,做好稳定、保密等工作,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。

七、负责学院有关教学、科研和其他行政方面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。做好院务公开工作。

八、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加强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。坚持民主集中制,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和规范化,保证学院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九、完成学院行政范围内的其他工作,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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